新成立公司第一份財務報表可包含最多十八個月,以后的每年財務報表只可包含12個月。
以上的手續,無論貴司是否在香港做生意,均需辦理;報稅和交稅是兩回事,并不是沒有在香港做生意就不用報稅;作為專業的公司,我們有義務將這些法律精神告訴你們,以免以后給罰款及收到法院傳票。
海外賬戶信息自動交換
海外賬戶所得都被登記
收入沒有申報會被征稅
銀行賬戶會被凍結
香港稅務局會罰款
下發法院傳票傳召
及時填寫調查表格
主動聯系銀行溝通
完善稅務及時備份
公司基本信息核正
銀行驗收查證備份
根據銀行要求提供
根據香港稅務條例之其中一個要求,凡于香港成功注冊的有限公司必須提交其利得稅報稅表連同經會計師簽署及審核之財務報表,此外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32章第111(1)和122(1)條,有限公司應編制已審核的財務報表,并于周年大會上提交公司省覽。因此,新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須于成立日起計18個月之內準備第一份已審核的審計報告。
詳情咨詢1、辦理條件:公司成立時間已滿12個月、年結日確定后或收到稅表后
2、需要提供資料:
a.注冊證書
b.銀行單據
c.所有進出帳采購銷售合同、形式發票、PI
d.費用單據 5.稅表(如有)
3、執業會計師:持有香港執業會計師資格認證,我司提供;
4、辦理程序:簽署委托書協議書—》交付款項—》理帳確認利潤表—》初稿簽名—》遞交政府各部門辦理—》完成;
5、辦理完成內容:所辦理年度審計報告,記賬憑證,稅局回執,稅表(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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